牢记社会责任 追求公平正义——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打造一流品牌巡礼

时间:2015年12月14日信息来源:三晋都市报 点击: 【字体:

牢记社会责任 追求公平正义
体;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6px;">    向吉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在讨论案件。
牢记社会责任 追求公平正义
   向吉律师事务所成大学生的实习平台,由主任律师手把手指导。
牢记社会责任 追求公平正义
   向吉律师事务所定期对优秀律师、优秀实习律师及优秀家属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牢记社会责任 追求公平正义
  向吉律师事务所与大同市城区帅府社区、御馨花城社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免费为这两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2014 年4月,怀揣共同的梦想和热情,来自不同地方的3位律师聚首大同,共谋创业。同年7月,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所虽小,法律平天下;人虽少,诚信悦四海。今天的向吉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的类型和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已有了长足发展,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锻造品牌 确立“四化”目标
    品牌意味着市场,向吉人为此进行了不懈的追求和探索。建所伊始,几位合伙人就深深意识到,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只有加强品牌建设,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如今的向吉律师事务所,正朝着“制度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目标前进,致力于打造一个专业分工精细、管理规范严谨、服务质量优良、职业声誉卓著的专业精英型团队。
    “专业体现价值”,向吉人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向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专业服务。
    今年72岁的蘧焕政,是向吉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该所合伙人之一。上世纪70年代,他是云南某县的一名法官。1986年全国实行律师统考,他成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建立后的第一批执业律师。同时,他还是一名高级经济师。
    从法官到律师,诚信、务实、绩效始终是他坚守的人生理念。
    多年在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律工作经历,使得其在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游刃有余。
    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县国土局的合同纠纷案,成为向吉律师事务所成立后的第一大案。
    2014年2月26日,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价,取得了大同市某县国土局挂牌出让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年3月12日,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县国土局应在当年3月14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宗地应达到“七通一平”。其后,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约支付定金和土地出让金共计6928万元。由于种种原因,该县国土局并未如约交付土地。
    2014年8月,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县国土局诉至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某县国土局返还土地出让价款及双倍返还定金等共计9000余万元,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向吉律师事务所律师蘧焕政成为该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人。2015年2月4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县国土局所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土局在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该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价款6928万元、定金款1385.6万元。
    某县国土局不服该判决,遂向山西省高院上诉。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组织和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打官司不一定非要论输赢,而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蘧焕政说,“在律师眼中,当事人并无好坏善恶之分,他只是当事人。在受理案件前,你可以仔细掂量为坏人辩护是否违背自己的做人准则。但一旦坐在辩护席上,哪怕被告人在道德上十恶不赦,你就是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代言人。所以,在办理业务时,好的律师,没有感情,只有立场。当事人的立场,就是好律师的立场。”
    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县国土局的合同纠纷案完美收工,向吉律师事务所一鸣惊人。
释疑解惑 服务社区百姓
    百姓口碑,是向吉人考量自身品牌化建设的重要标准。急百姓之所需,向吉律师事务所建立以合伙人律师牵头的专业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系统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采取每周定期安排专职律师免费接待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并长期在一些社区报刊上刊登案例,为居民提供详细的法律知识讲解。
    “做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是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的创所理念,从开业之初,向吉律师事务所便对外公开承诺:凡是来所的咨询者,一律免收咨询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推进“群众打官司难”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今年年初,山西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015年3月4日,山西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际上,在省司法厅还未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前,我们所就在做这样的工作。”向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纲举说。
    很快,向吉律师事务所与大同市城区帅府社区、御馨花城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免费为这两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给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拆迁、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社区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
    为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向吉律师事务所制作了便民服务卡,服务卡上印有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时间、职责范围等内容,发给社区居民。并在所服务的社区人员集中的位置悬挂有公示牌,载明本社区法律顾问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张纲举说,他们将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支持偏远农村的法律服务工作,继续进社区、进乡村开展讲法、普法活动,选派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免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向吉人以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
    2014年8月,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纲举为朔州市应县义井乡中心学校捐赠了价值3000余元的书包,2600元的奖学金。为家乡捐资助教,他已坚持5年。
    2014年9月2日,山西省律师协会核准向吉律师事务所为实习律所单位。该所成为大学生的实习基地,由合伙人具体指导实习生实习。在社会责任感的驱使下,向吉人已经形成了热衷公益、回馈社会的良好氛围。
    今年3月21日下午,向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李某在路上偶遇一起纠纷:一辆骑三轮车的师傅不小心蹭到了路上的行人,该行人对三轮车司机不依不饶,甚至动手打了三轮车司机,引来不少行人围观,事不关己,他本可以置之不理。看着围观的人越聚越多,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李某扒拉开人群,将撕扯中的两人拉开,他问明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最后当事行人决定不再追究。注意到三轮车司机嘴角渗出的血迹,李某又自掏腰包让其去处理伤口,一起纠纷成功化解。
    2015年4月2日,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吉在线”(xiangjilvs)通过认证。这是向吉律所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等问题,推出的又一便民措施。
    “向吉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咨询律师”、“会员服务”和“关于向吉”三个特色板块,能够及时回复咨询者,同时会通过定期的普法讲座和积极回答关注者的法律疑难问题,实现了和广大网友的“微”距离接触、“零”距离交流,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至此,向吉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双微一网”(微信、腾讯微博、新鸣法律顾问网)的互联网宣传体系。
勤勉尽责 维护劳动者权益
    近日,向吉律师事务所拿到了一份大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决书,一份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
    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在大同某高校上班,工作多年,用人单位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当事人马某某在这个学校工作31年,《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校有自己的法学院,每天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自己却知法违法,想法设法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让当事人退休后没有任何保障,了就让人气愤。”蘧焕政说。
    马某某告诉记者,1984年,他通过考试进入该校食堂工作至今,由于身体原因,今年60岁的他想办理退休,“在学校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连退休金都没有。我拿什么老有所养?找学校多次无人搭理,我才想到找律师。”
    马某某说,之所以委托向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是因为之前他有个同事王某某与校方的劳动争议案也是通过该所律师帮忙打赢了官司。
    马某某所说的同事王某某,便是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中的当事人。
    王某某于2002年3月到大同某高校从事实验管理工作至今。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31日,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双方分别签订了两次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王某某在大同某高校工作期间,每月工资均未达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大同某高校在2002年3月与王某某建立劳动关系至2009年12月31日,一直未给王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10年1月,大同某高校为王某某开设了社会保险账户,但还是一直未给王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当时王某某来我们所咨询,只是想向校方讨个说法,要求校方给补偿点就行。我们根据现行法律,给她讲了她应该能得到哪些权益,这个案子的结果比她预期的结果要好。”当时接待王某某咨询的实习律师闫海桃回忆说。
    今年5月,大同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大同某高校为王某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缴纳2002年3月至2015年2月的各项社会保险金,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部分;支付王某某工资差额部分24690元……
    大同某高校不服该裁决,向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月27日,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的时候,旁席上坐的都是在校方工作并与王某某有相同遭遇的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样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当今在很多企业都存在,甚至是一些大型知名企业。现在根本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用人单位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应当提高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吉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吉律师事务所律师说。
    11月2日,王某某拿到了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的判决书,该判决依旧要求大同某高校为王某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并支付王某某工资差额部分。
    11月3日,马某某也拿到了大同市劳动仲裁委下达的裁决书:被申请人大同某高校到社会保险机构为申请人依法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并缴费。
    虽然不知道校方是否会继续起诉,马某某的心里算是踏实了些,“无论案子走到哪里,我知道自己占理,校方再狡辩也说不过去。”
    在向吉律师事务所,律师不会给当事人任何承诺,当客户向律师询问案件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时,律师在经过细致的法律论证分析后,在提示法律风险的同时,更会为客户谋划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方法,说明不同方案的利弊得失,供客户选择权衡。
    律师和客户是律师事务所的最大财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律师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尊重。
    自今年5月1日起,向吉律师事务所改革薪酬制度,逐步提高和完善律师及律辅人员和行政人员的薪金待遇,并向社会广纳贤才。“一是让律师事务所每个成员能各得其所;二是有效实现市场开发机制和业务操作机制的专业化。”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法律服务的要求也与日俱增,特别是对服务质量也很重视。因此,实现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制度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是律师事务所立足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途径。
    “勤勉尽责、服务社会、公平正义”是向吉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宗旨,也是向吉人一贯秉承的办案理念。
    向吉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年多,向吉人挥洒了汗水、付出过艰辛。回首发展之路,感慨与欣慰交织;展望未来之途,信念与豪气并存!向吉人正追赶着时代的步伐,牢记专业、敬业、诚信的服务宗旨,上下同心,为将“向吉”打造成一流的品牌法律服务机构而努力!
(作者:何玉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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